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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30 08:40

【讓專業律師為您處理股東濫訴董事背信等糾紛】

  【讓專業律師為您處理股東濫訴董事背信、侵占及偽造文書糾紛】 創業夥伴,麻吉時公司業務大家口頭說好就執行,所有公司法規定董事會、股東會程序通通都省略,拆夥時就翻臉不承認,背信、侵占、偽造文書通通都來告。   創業夥伴和S先生翻臉要求拆夥,所有之前經其同意才執行之業務和資產處分,創業夥伴全部都不承認,並委任律師提出背信、侵占、偽造文書告訴。本所黃柏璋律師...

2023-11-21 14:00

【本所律師演講活動】

本所 #黃柏璋律師 受邀至洽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擔任 #性別平等 教育訓練講師 主講 #企業面對職場性騷擾之處理與預防 議題 為了要求雇主建立友善工作環境 在 #性別工作平等法 中 對於職場性騷擾的事前預防與事後處理 都有明確的規範要求企業遵循 若企業沒有確實做到 除了要面對行政上的罰鍰和民事上連帶賠償責任 且有可能如 #性騷巧克力 事件般 面對商譽上和營業上的重大損失 ...

2023-11-20 10:40

張恩鴻律師受邀到臺中市讀書會專題講座

上週六本所 #張恩鴻律師 受邀到臺中市讀書會專題講座。 主講:#長者常見法律問題 台灣在1993年成為高齡化社會,2018年成為高齡社會,預計2025年將邁入超高齡社會。屆時每5位民眾就有1位65歲以上長者。 關於長者的各項權益及法律問題越來越重要,在座市民在參與講座前幾乎沒聽過台灣有「老人福利法」這部法律,對於長者常見法律問題也興趣盎然,頻頻互動及提問。藉由本所律師解說,讓大家...

2023-11-09 15:20

【讓專業律師為您處理本票債權問題】

您知道本票債權請求權時效只有3年嗎? 收到本票裁定我該如何處理? A先生多年前簽發的本票被第三人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本所律師了解案情後,認為本票請求權已經超過3年時效而消滅,建議A先生訴請法院確認本票債權請求權不存在,以及對方不得持本票及本票裁定聲請強制執行。 經過法院調查後,確認本票債權請求權已經超過3年時效而消滅,判決A先生勝訴。 以上關於本票債權相關問題,本所律師有豐富實務經驗!...

2023-09-18 09:05

本所誠徵:合署律師

本所誠徵:合署律師 一、辦公室地址:臺中市西區台灣大道二段2號6樓之1 https://www.dechenglawfirm.com/ 二、辦公室環境及設備: (一)本所距離台中地方法院約2.6公里,車程10分鐘內可達。 (二)本所位於商業大樓(親家臺灣大道廣場,臺灣大道與五權路交叉路 口),1樓為彰化商業銀行,24小時物業公司人員管理(網購代收沒煩惱)。 (三...

2023-06-27 17:20

【讓專業律師為您處理大陸地區交易糾紛】

  兩岸經貿交流往來密切,但台商在大陸遇到法律糾紛時,卻常因為人生地不熟,無法尋求到適切的法律服務。 遇到同樣問題的H先生,透過朋友介紹找到本所國際事務部黃柏璋律師及顧問大陸律師劉遠卓律師,經兩位律師與H先生分析說明後,H先生決定委請劉遠卓律師發律師函給對造,並協助後續與對方協商。 以上關於處理大陸地區交易糾紛相關問題,本所律師有豐富實務經驗!!! ✅請來電諮詢本...

2023-06-21 10:40

【讓專業律師為您規劃跨國交易,擬定中英文採購合約】

  V先生是一間設立於美國加州食品公司的負責人,近期想要向一間台灣的公司購買原物料,因為雙方第一次合作,雖然樣品的品質符合標準,但不知道正式下單後情況會如何,因此想要擬定一份採購合約,清楚規範賣方責任,且為了配合對方為台灣公司,合約內容須中英文並列。 V先生透過朋友介紹找到本所國際事務部黃柏璋律師,黃柏璋律師經與V先生溝通了解公司之需求後,為公司規劃整個下單、交貨、品質確認、...

2023-06-07 17:05

【感謝臺中市政府法制局贈送律師禮品】

  感謝 #臺中市政府 #法制局 贈送的八仙山紅茶禮盒,讓我們認識產品也能一同推廣臺中特色農產品。 本所團隊律師 擔任112年度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法律扶助顧問,讓有法律問題的民眾也能夠得到幫助。 本所也有提供民眾免費電話諮詢服務哦~~ 德承法律事務所現有10位專業律師! 能替您分析案情、建議適合的訴訟策略。 ——&md...

2023-06-05 15:55

【不想再當負責人且想賣股份,需要其他股東同意嗎?】

【股東不合,不想再當負責人且想賣掉股份,需要其他股東的同意嗎?】   X先生來所諮詢:「我是一間股份有限公司的負責人,持股15%,因為和其他股東理念不合,想要辭去負責人還有退股,其他股東卻說,沒有全部股東的同意,我不可以辭去負責人,也不可以退股,這是真的嗎?」   本所黃柏璋律師和X先生諮詢了解案情後,回覆:「1、公司與董事間之關係,是屬於民法上的委任關...

2023-06-01 09:00

【讓專業律師為您聲請限定繼承,陳報遺產清冊】

  新聞說現在修法後都是限定繼承了,死者的債務只要用遺產還就好,不需用繼承人的錢還,為何還要向法院陳報遺產清冊?因為新聞只看了民法1148條第2項「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就下標題說都是限定繼承了,其他前前後後的民法法條都沒看,其實「現行法並不是真的全面限定繼承」,若沒有向法院陳報遺產清冊,繼承人仍可能需要自掏腰包還被繼承人的債務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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